铜陵市开展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
录入编辑:安徽文广 | 发布时间:2023-12-17
铜陵市开展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
各区科技局、枞阳县经科委、经开区经贸局,各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营造我市“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”的良好生态环境,推进全市众创空间健康发展,激发大众创新创业活力,根据《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办法(试行)》(铜科〔2017〕65号)文件精神,现开展2017年度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在铜陵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截止2018年7月31日备案时间超过一年的市级及以上众创空间。
二、考核内容
主要考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,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条件建设、集聚创新创业者、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和创业融资服务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、以及相关特色工作等情况。
三、考核程序
1.组织申报。各众创空间按照绩效考核内容组织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。
2.县区审查。县(区)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众创空间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查,核实数据,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,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后,汇总报市科技局。
3.组织考核。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复核,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,对考核结果优秀并公示无异议的众创空间,按文件规定给予资金奖励。
四、考核相关要求
1.考核提供的全部材料要求真实准确,考核指标所填数据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(原件或复印件),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,该指标视为“无”或“未达到”。如有弄虚作假行为,一旦查实将取消考核资格并将失信事件记录备案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2.绩效考核需要提供的材料:
(1)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申请表(见附件);
(2)绩效考核期内工作总结;
(3)相关附件证明材料。
3.考核纸质材料一式2份,报送至所属县(区)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初审汇总。由县(区)科技局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,不接收直接报送材料,归口管理部门为“市直”的,可直接报送。
五、报送要求
请各县(区)科技局或主管部门于2018年9月7日前将推荐函、汇总表、申报材料(一式2份)报送至铜陵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科(市经开区翠湖二路1517号中科大铜陵科技创业园D座603室),受理时间:8:30—17:00, 联系人:方亚,联系电话:0562-5880988。逾期不提交材料或不参加考核视为考核不合格。
附件:铜陵市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申请表
2018年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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